銅山法院審理破產案件零振蕩被縣委縣政府授予“企業改制特殊貢獻獎”
作者:夏友鋒 發布時間:2008-09-11 瀏覽次數:1037
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在破產案件審理中堅持和諧司法的理念,積極創新工作思路,有效發揮審判職能,確保改制、破產工作平穩推進。據統計,三年來,該院共受理企業破產案件24件,已終結破產程序23件,涉案破產企業資產變現達1.9億元,安置職工18580人。
銅山縣地處蘇魯豫皖四省交界和淮海經濟區中心,居江蘇省“三大都市圈”之一的徐州都市圈核心,上世紀 90年代曾兩度跨入“全國農村綜合實力百強縣”行列,有淮北“領頭羊”之稱。隨著數次區劃調整以及多家縣屬企業停產,銅山經濟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和壓力。2006年以來,銅山法院圍繞縣委縣政府加速新型工業化建設的方略和三年內完成縣屬企業改組改制任務的要求,積極為振興銅山經濟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在破產案件審判工作中,針對破產案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債權債務關系復雜,資產清算、變現難度大以及企業職工安置壓力重等特點,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加強協調,確保企業改制工作平穩推進。
嚴把清算管理關。企業批量申請破產給法院帶來了較大的審判壓力,該院成立了由民二庭一名副庭長具體負責,一名法律碩士研究生和一名審判骨干參加的破產合議庭,嚴格審查企業破產申請,確保案件審理專業化。院長、分管院長參與破產案件的指導審理工作,建立了周例會、月匯報、季小結的工作制度,多次召開疑難問題研討會,適時召開工作調度會,保證了各種問題及時有效解決。為確保破產清算工作依法有序,該院與縣企業改制領導小組加強合作,將綜合素質高、責任心強、善于協調的同志充實到各破產清算組,并且,制定了《關于破產案件清算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清算組破產清算工作規范》,進一步明確了清算組的工作程序、職權與責任,強化了法院在破產清算中的主導地位。根據該院的要求,清算組成員和清算組組長由法院指定,清算組對法院負責,接受法院的領導和監督,對整個案件進程,清算組要制定工作計劃,每周匯報一次,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加強清算組的財務管理,開設新的帳戶,每組配足兩個會計,負責清算組自身和破產企業財務帳目的審查工作;實行支出預算審批制度,嚴格財務報銷手續。該院還定期對清算工作進行清查和復查,對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提高本人和其妻工作年限,多領取經濟補償金的報社印刷廠留守人員張某依法拘留15日,追回了冒領款項;查明了某破產清算組組長王景華幾年前任職期間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移交審查公訴后,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嚴把資產處置關。在資產處置中,為減少企業改革成本,能夠盤活的企業實行先租賃生產后整體收購,并且針對以往破產企業資產處理不透明、拍賣成交價受到人為操縱等問題,強化了對資產評估、審計和拍賣過程的監督,確保公正、公開、規范。第一,破產企業的資產,不論價值大小,首先采取拍賣的方法,拍賣機構電腦隨機抽取,有違規操作劣跡的拍賣機構剔除出候選名冊;第二,最大范圍公示拍賣事項。不僅要在報紙發布拍賣公告,還要將公告張貼在破產企業、破產清算組辦公地點和法院公告欄顯著位置;第三,最大限度做好破產資產的保值及推介宣傳。挑選職工信賴的代表擔任留廠守護人員,并建立護廠值班制度、獎懲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進入拍賣程序后,不僅拍賣公司向競買人詳細提供擬拍賣資產的情況,組織實地察看拍賣標的物,而且法院破產案件合議庭及破產清算組公布聯系電話,隨時接受相關咨詢;第四,精心做好拍賣準備工作。委托拍賣后,對報名情況及時調度,重大拍賣要求拍賣公司一日一報,隨時掌握競買人數,競買人要將保證金存入法院開設的專戶,并且根據拍賣標的物價值適當提高保證金數額,避免競拍門檻過低給串通做假者可乘之機;第五,嚴密拍賣現場的監督。去年10月份起,所有破產資產拍賣一律安排在法院審判庭進行,司法鑒定科、破產合議庭及破產清算組成員現場監督,法警現場維持秩序,有效遏制了拍賣現場串標等的各種違規現象,銅山建材化工廠評估價值50萬元的房產,拍賣成交價達到了160萬元,銅山縣鑄軋廠評估價值分別為89萬元、6.4萬元的廢舊設備和其他建筑物,拍賣后以190萬元和15.5萬元成交,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最大限度維護了債權人和破產企業職工的利益。
嚴把職工安置關。該院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從穩定大局出發,將解決職工安置問題、最大限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為破產審判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破產案件立案前要求企業提前做好職工安置預案,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對安置預案和破產預案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后還需要企業主管部門簽署具體意見。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采取先安置后分配內債,或先分配后安置,并實行職工分流、重新就業等職工安置方式的多樣化。其次,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破產企業一般停產、停業多年,各方面都疏于管理,包括職工居住多年的房屋在規定的房改期限內也因各種原因未能辦理房改手續,而審理企業破產時,往往已過房改期限,對順利審結破產案件存在很大困難。為此該院堅持實事求是和“事要解決”的原則,在縣委的領導下,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補辦相關房改手續,做好房屋維修、水電改造、物業托管等工作,使破產企業職工的窘境得以解決,提升職工對破產工作的滿意度。第三,加大破產企業債權的清收力度。對破產審判人力、財力、裝備全力保障,不斷加大破產企業債權的執行力度,努力提高分配比率,2006年以來執行破產案件標的達800多萬元。2007年7月,該院在清理債權時發現,破產企業徐州八一網架公司持有的徐工科技92950股法人股股份,被另一家法院執行中違規劃撥給某公司,該批股份市值時達200多萬元,認為應予執行回轉,遂立即到深圳證交所進行了財產保全,并報告上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
通過破產審判,銅山縣盤活了大量的國有閑置資產,建立了以江蘇潤豐生化有限公司、徐州嘉隆化工有限公司為代表的化肥、農藥等生化產品產業體系,以江蘇霸王山水泥有限公司為代表的水泥產品產業體系,以徐州香醅酒業有限公司為代表的酒精產品產業體系,較好地完成了“退出市場,盤活資產,身份置換”的改制目標,增加了政府的財稅收入,2007年度,銅山縣再次進入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行列,2008年以來,經濟總量增幅超全省平均進度。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在不同場合多次對銅山法院破產審判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在不久前召開的全縣政法工作會議上,銅山縣法院被縣委縣政府授予“企業改制特殊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