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朋友毆打女友致死,張某一時義氣用事與他人一起幫朋友清掃現場遺留物,沒想到卻因此觸犯了法律。99,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以幫助毀滅證據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20071210,被告人張某在其租住的房間內,目睹谷某(另案處理)因聽說女友王某在名流KTV大廳和客人接吻,對王某進行持續毆打,致被害人王某處于昏迷狀態。20071211凌晨1點多鐘,被害人王某因一直處于昏迷被送往醫院救治。谷某從醫院了解到王某顱腦受重傷已昏迷不醒,很有可能死亡。谷某為逃避公安機關偵查,安排被告人張某和盧某(已判刑)將毆打王某的現場清掃干凈。被告人張某在明知谷某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仍和盧某將現場地面、墻上等處血跡以及碎玻璃等遺留物清掃干凈,并和盧某一起將染有王某血跡的二床被子扔在一垃圾站,將二個枕頭和鋪墊的一床棉絮扔在一建筑工地旁邊的下水道。

20071211上午,經谷某安排,被告人張某從現場住處搬走。20071224凌晨,被害人王某死亡。經法醫鑒定,王某系外力作用于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被告人張某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伙同他人,幫助涉嫌犯罪的谷某毀滅證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告人張某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幫助毀滅證據的事實,酌情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