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院、庭長帶頭辦案促升審判質量
作者:陳廣春 朱海俊 發布時間:2008-09-10 瀏覽次數:876
本網鹽城訊: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濱海法院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各項工作措施,院、庭長主動帶頭辦案,有力地促進了審判質量的不斷提升。
該院專門出臺了《院、庭長辦案實施意見》,明確規定,院長每季度辦案1件,庭長全年辦案不少于25件,并納入審判業績考評。同時規定,所有案件的裁判文書必須由所在庭庭長對法律文書進行把關,力爭使裁判文書成為公正司法的有效載體。
在院、庭長帶頭辦案的同時,該院還根據院、庭長的專長,實行院、庭長帶頭授課。定期講授最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分析審判工作的運行態勢,傳授審判經驗和調解方式方法。同時,對已審執的案件實行隨機抽查,既評查審判質量,也評查文書質量;既評查實體,也評查程序;既評查事實證據,也評查法律適用。并將評查情況登記造冊,記入法官業績檔案,作為法官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院、庭長帶頭辦案,有力地促進了該院審判質量的全面提升。今年以來,該院的審判工作呈現了“雙高、雙降、雙零”的新局面。一是高調解、高履行。1-8月份,調撤率達到81.26%,自動履行率不斷提高,采取強制措施與去年同期下降21.12%;二是降上訴、降上訪。1-8月份,上訴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71個百分點,涉訴上訪再創新低,正常訪僅5件,非正常訪實現“零”目標;三是零再審、零上訪。1-8月份,該院審理的案件申訴再審率、進京上訪率實現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