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瑟“老賴”欠著外債開奔馳 抗不住司法拘留乖乖掏錢還債
作者:林雅芳 發布時間:2017-07-07 瀏覽次數:753
一邊開著奔馳,一邊欠著外債,“老賴”朱某最近日子不好過,被昆山法院實施司法拘留尚未滿15日,在看守所的朱某就向執行法官遞交了具結悔過書,對其抗拒執行的行為表示悔恨,通過此事“目睹了法官的工作現狀,充分體會到法官工作任務的繁重,對我們夫妻因個人情緒問題在法院大吵大鬧的惡劣行徑表示真誠的歉意”,并主動要求執行法官聯系其妻籌款,付清了結欠申請人的所有款項。
據悉,2016年8月,申請人孟某與被執行人朱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朱某將其名下一套房產以47.5萬元的總價出售給孟某,孟某支付了購房款21.5萬元后,朱某夫婦出爾反耳,不愿按約將房產交付孟某,幾經交涉無果后,雙方只好對簿公堂。經審理法官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約定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朱某夫婦返還孟某購房款21.5萬元,同時自愿支付孟某房屋的實際損失款9.5萬,共計31.5萬。朱某夫婦分四期支付,若有一期未按期足額履行,則朱某需支付違約金2萬元。調解協議簽訂后,朱某夫婦按約支付了第一期21.5萬的房款后,其余三期經孟某催討,均以沒錢等理由敷衍搪塞不予支付。孟某無奈,只好求助于法院,于今年3月向昆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登記在朱某名下有一輛白色梅塞德斯奔馳SUV汽車,該車折舊后的市場價值約20余萬元。承辦法官隨即對該車輛進行了查封,期間繼續聯系朱某夫婦促其還款,朱某夫婦卻置若罔聞。2017年6月20日上午,經申請人孟某蹲守配合,執行法官協同法警親自上門與朱某夫婦斡旋兩個多小時,后順利將奔馳汽車扣押至法院。隨同趕來的朱某夫婦,經法官耐心勸說仍不愿付款,反而在法院接待室大聲吵鬧,及其囂張,對其不履行的行為百般狡辯,卻又解釋不了其不愿上交汽車鑰匙的原因。鑒于此,同日昆山法院便對其實施了司法拘留15日的懲罰措施。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在看守所僅僅經歷4日,在法律強大的威懾力面前,朱某的“理直氣壯”頓時就沒了蹤影,“一賴到底”的念頭最終沒有成形,乖乖掏錢還清了欠款,法院亦對其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該起房屋買賣糾紛案件最終得以順利執結。
執行法官提醒:民無信而不立,欠錢還債乃天經地義之事,對于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老賴”們千萬別想再“賴”,及時履行是正解,千萬勿抱規避執行的僥幸心理。在現今大力推進執行體制改革,提高執行信息化水平的執法大環境之下,信用懲戒、強制措施、刑事追究“三把利劍”高懸,“老賴”們與其每日提心吊擔,不如趁早履行完畢,你自以為已經“躲避”的債務,極有可能在你人生的關鍵時刻成為壓垮你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