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什么比親情更可貴的么?特別是父母與兒女之間的親情。高某和李某老兩口在敬老院里從執行法官手里拿到全部的執行款時,心情非常復雜。

  與女兒、女婿簽訂“協議委托書”

  高某和李某是一對老夫妻,均已八十多高齡。高某之前做過一段時間老師,雖然擁有退休金,但高某患有糖尿病,幾乎已經沒有視力,且不能行動,李某幾年前中風,口吃不清,也一樣的行動不便。“養兒防老”,老人沒有了生活自理能力,做兒女的義務就是要贍養父母。老兩口有一兒一女,兒子已經去世,老兩口便于2010年11月和女兒簽訂了“協議委托書”,約定高某的退休工資由女兒女婿保管,用于日常開支,老兩口的衣食起居由他們照顧。老兩口和女兒女婿在一起生活,女兒女婿也為老兩口專門蓋了一件衛生間,方便他們的生活。但老兩口的基本生活主要是孫女在照顧,雖然這樣,老兩口也算是老有所養,平靜的日子過了一段時間。

  巨額財產打破寧靜

  生活一段時間后,高某得知自己有一筆教師待遇款約12萬元可以領取,但高某行動不便,所有的手續自己無法辦理。女兒女婿先后去了鎮江、南京、北京等地幫高某完成了一系列手續并于2013年11月領取了這筆教師待遇款,但并不愿意交到老兩口手里,并且將高某的銀行卡密碼進行了修改。老兩口對女兒女婿的做法很氣憤,覺得自己的生活平時也都是孫女在照顧,女兒女婿很少關心他們的生活,現在自己的教師待遇款也被女兒女婿拿走,便搬到了某養老院生活,協議終止了履行。2014年6月,女兒女婿因故離了婚。后老兩口將女兒女婿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與女兒女婿之間的“協議委托書”,并要女兒女婿返還自己的12萬元教師待遇款和銀行存款共15萬元。句容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作出判決,解除了該協議,由于女兒女婿為老兩口也付出一些,法院在查明后判決女兒女婿返還8玩余元給高某。

  傾力執行,款項終到老人手里

  判決生效后,女兒女婿對判決不服,一直不愿履行判決義務。老兩口于2015年8月向句容市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由于該案件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特殊,執行法官在第一時間到敬老院找到了老兩口,向老兩口了解了詳細情況和真實想法。從老兩口那里執行法官得知,女兒在一家服裝廠做工,每月有3000多元的工資,女婿則在村里開雜貨店,收入也還不錯。由于是父母和女兒女婿之間的糾紛,執行法官首先并沒有直接采取強制執行的方式,而是多次找到兩個被執行人談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能夠感化他們,但兩位被執行人頑固不化,堅決認為判決不公,拒不履行判決義務。

  鑒于兩個被執行人絲毫沒有悔改之意,2015年11月13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對女婿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強制執行措施。拘留期滿后,被執行人還是不愿履行義務。執行法官決定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凍結、劃撥。2016年1月26日至28日,執行法官先后查詢了被執行人在江蘇省農村信用聯合社等12家銀行的開戶信息,全部存款賬戶只有3000余元,完全不夠履行判決義務。執行法官明白,在兩個被執行人拒不愿意履行判決義務的情況下,其名下的財產一定已經被轉移走了。

  面對狡猾又頑固的被執行人,執行法官絲毫沒有放棄,多次突襲被執行人住所,在2016年1月29日再次將女婿抓獲,做出了拘留15日的決定。這一次,被執行人終于熬不住了,終于在2016年2.1日,履行了3萬元的義務,女婿也被提前釋放了。執行工作有了一定的進展,但仍然有5萬余元的執行款沒有到位。

  2016年2月25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將兩個被執行人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在網絡上進行曝光。之后,執行法官依然不依不撓,電話打了很多,被執行人家里去了很多次,都只為能夠將剩余的執行款執行到位。為了將老人的錢款執行到位,執行法官使出了組合拳。電話催促、當面談話、凍結銀行存款、采取拘留措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在這樣的執行高壓下,女婿的妹妹主動找到了執行法官,幫被執行人履行了剩余5萬元的義務。

  值得一提的是,被執行人女兒女婿從頭到尾頑固不化,絲毫不念父母親情,卻在2015年至2016年,該案判決生效后和執行過程當中,多次無理信訪、上訪。在信訪材料中歪曲事實,被執行人指責法院判決使得父母住進了敬老院,剝奪了他們贍養父母的權利,自己是愿意撫養他們的,儼然一副孝子的面孔。法院解除了“協議委托書”,和贍養監護權利無關,并沒有被贍養父母的權利。在監察室工作人員去往敬老院向二位老人了解情況后,二位老人說女兒女婿根本在生活上不照顧他們,還侵吞了他們的教師待遇款,他們對法院判決很滿意,是自己要求搬到敬老院住的。

  最終,該執行案件與2017年5月執結,所有執行款8萬余元全部交到了高某老兩口手里。在敬老院里,老兩口緊緊握住執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謝,同時也落下了包含復雜情感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