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汽車碰瓷 成功詐騙三起
作者:金永南 發布時間:2011-12-20 瀏覽次數:496
租用桑塔納汽車,專挑三輪車下手實施碰瓷。日前,通州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顧某等四人作出一審判決,四被告人均被判處拘役3個月至5個月不等的徒刑,同時并處罰金。
2011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顧某等4人商議采用假裝發生交通事故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后被告人租了一輛黑色普桑轎車,于8月28日由被告人許某駕駛,外出伺機作案。當行駛至通州區興仁鎮十字街西邊一個衛生所附近時,許某駕駛汽車故意在騎著三輪車的被害人吳某前面猛打方向,吳某避讓。在旁騎自行車的沈某即故意順勢往邊上垃圾堆上一撞,并誣賴吳某撞了他。隨后吳某帶沈某去醫院檢查。到醫院后,被告人顧某等人即出面和吳某談私了,被害人吳某被騙取了人民幣2700元。8月29日及31日,被告人顧某等采取相同的方法,騙得2800元。
9月8月,被告人顧某等人再次外出作案,在通州區興仁鎮富興路地段以桑塔納汽車故意在騎著三輪車的被害人解某前面猛打方向,騎著自行車的被告人顧某故意倒在地上,并誣賴某撞了他。隨后解某帶被告人顧某去醫院檢查,其他被告人即出面要求解某出5000元私了。報案后,其他被告人見民警到醫院而逃離現場,被告人顧某被帶至派出所接受詢問而案發。
法官提醒,年底將至,碰瓷案件可能會增多,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保護現場并報警。主動以人身傷害而提出私了的案件,有碰瓷的嫌疑,市民應當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