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夫妻感情破裂導火索竟是控制欲很強的婆婆。

  小真與小虎是結婚不到兩年的小夫妻。在調解室內,兩人之間的氣氛可謂是劍拔弩張。小虎很氣憤,小真更似乎有一肚子的怨氣。原來,小虎和小真當年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三個月后,沉浸在愛情甜蜜中的兩個人便“閃婚”領取了結婚證。次年生下了可愛的兒子。可兩人的甜蜜沒過多久就一天天被消磨,最終鬧上了法庭。小真委屈地向法官控訴:自己的婆婆竟是愛子心切的“控制狂”。

  原來,兩人匆匆閃婚,婚前缺乏了解,小真對小虎母親的性格秉性根本不熟悉。因為是離異家庭,婆婆從小拉扯小虎長大,母子倆難免有種相依為命的特殊情感在。因此,婆婆對小虎可謂是百般呵護。在這樣的前提下,“空降”一個兒媳婦,兒子要組成新的小家庭,作為母親心里有點空落落。小真說,自己無法和小虎在婆婆面前有任何親昵的舉動,甚至連牽手都不行。偶爾和小虎拌嘴鬧別扭,婆婆不僅不從中調和雙方,反而默默把小虎的被子枕頭從房間里搬出來,暗示小虎和小真暫時分居。小真委屈地說,婆婆總覺得是自己搶走了他的兒子,自己在這個家像個“第三者”。最終,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和平分手。

  目前社會上“閃婚”的現象不在少數,特別是到了適婚年齡的男女,有的迫于家庭和社會的壓力,往往認識沒多久就選擇和親朋好友介紹的對象結婚。“湊合著過吧!”、“差不多就行了!”,但真的是這樣嗎?婚姻是一輩子的事,離婚率上升不意味著可以草率開始或結束婚姻,反而提醒我們要慎重決定。匆匆結婚匆匆離婚,是對自己、對家人都不負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