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金店上演“貍貓換太子” 假項鏈換走真黃金
作者:劉萍 發布時間:2011-12-20 瀏覽次數:615
夫妻倆事先密謀,分工合作,以兌換首飾為名,乘金店人員不注意,以假黃金項鏈“貍貓換太子”,成功騙取金飾價值7萬元余元。近日,江蘇大豐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對被告人李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分別處以罰金。
2011年4月的一天早晨,王某夫妻二人經過事先預謀、踩點,利用金店服務所較少時下手,李某拿著一條真黃金項鏈來到店里,聲稱要賣給金店,在交付項鏈的最后一刻,迅速把真的項鏈“掉包”,成功用假項鏈騙取金飾價值2萬元余元,然后將贓物交給丈夫王某,首次詐騙輕易得手后,王某夫妻二人隨后又以相同的方式作案2起,作案目標均為金店,詐騙財物共計7萬余元。在最后一次實施詐騙時,被店員發現當場被抓獲。
大豐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某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首起犯意,并具體實施詐騙犯罪,其主要作用,為主犯,被告人王某起幫助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兩被告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贓物被追回發還被害人,均可以對其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