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常州法院對兩起涉黑大案宣判,其中丁國柱案中,丁國柱被判處死緩,并處罰金300萬。以傅強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中,傅強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1100萬元。

 

傅強罪名多達10幾項,罰金高達1100

 

昨天,常州市武進區法院對以傅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傅強案中,受審的團伙成員一共21人。法院經審理查明,傅強的犯罪事實分為兩部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非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方面,被告人傅強為非法斂財于1999年起伙同他人開設地下賭場,先后于2000年和2003年因犯賭博罪被判處刑罰。被告人傅強刑滿釋放后于20047月起和他人合伙經營皇軒大酒店和常州市嘉華大酒店,并以上述大酒店為據點,通過詐騙、賭博、在賭場中放高利貸等犯罪活動非法斂財,后利用影響逐漸涉及到建筑、土方工程市場。被告人傅強除為部分骨干成員提供創收來源、食宿和發放工資外,還為下屬成員提供保護,逐漸形成一個以被告人傅強為核心,以被告人傅丹、尹華偉、邱明峰、陳勁雷、周國忠、吳亞清及孟奎(另案處理)為固定骨干成員,以被告人苗巍巍、陳繼峰、任文裕、唐春亞、陸堅春、鄭軍益、趙兵、周林祥、周崎、芮新浩、張文軍、葉楓、柳天水、湯文華等人為參加者的組織較為嚴密、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為達到壟斷、霸占常武東片地區地下賭博市場和土方工程的非法目的,被告人傅強對骨干成員進行了分工,由被告人傅丹、陳勁雷負責開設地下賭場;被告人尹華偉負責土方工程;被告人邱明峰及孟奎負責帶“小弟”,聽從傅強的調遣,實施有組織的暴力犯罪活動;被告人周國忠負責“出謀劃策”;被告人吳亞清負責為該組織及其成員與相關機關“溝通協調”。該組織在被告人傅強的領導下,通過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強攬建筑和土方工程,并逐漸控制了常武東片地區的地下賭博市場,攫取了巨額非法利益。該組織的犯罪活動在常武東片地區造成重大影響,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

 

其中,開設賭場方面,20066月至20105月間,被告人傅丹、陳勁雷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周國忠及強文浩、劉協軍、陳偉(均已判刑)等人,糾集被告人唐春亞、陸堅春、鄭軍益等人,經被告人傅強同意,在常州市武進區的遙觀、橫林、鄭陸鎮、天寧區的青龍街道等地,開設地下賭場,為賭客提供賭博場所、賭具和接送等服務,采用“筒杠”、“斗牛”等形式多次聚眾賭博,并從中抽頭漁利。被告人傅丹、陳勁雷等共開設賭場12起,抽頭獲利1605萬余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傅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刑期自201057日起至203056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一百萬元。

 

被告人傅丹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0615日起至2025614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

 

被告人吳亞清等另外19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部分并處相應罰金。

 

在這21人中,傅強被處的罰金高達1100萬,其余不少人被判處的罰金也均高達數百萬。其中有兩人被處500萬罰金,一人300萬,還有1100萬,其余數人則有幾十萬不等。

 

賭博、插手工程非法獲利

 

丁國柱,今年40歲。據了解,丁國柱一開始是傅強黑社會團伙中的一名骨干成員,后來丁國柱自立門戶,特別是在丁國柱犯下命案,傅強幫助疏通關系后,丁國柱更是與傅強“強強聯手”為霸一方。

 

丁國柱涉黑案中成員一共22人,該案件在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該案中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部分,被告人丁國柱采用賭博形式牟取非法利益,并不斷擴大在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鄭陸鎮等東部地區賭博影響的范圍,自2006年底至本案案發,已形成一個成員固定、分工明確、人數眾多、組織嚴密的犯罪組織,對外統一號稱“公司”。該組織以被告人楊華忠、劉建峰、李達軍、劉韓春、任亞文、劉岳清、高建軍與趙玉清(另案處理)為骨干成員;以被告人張玉昌、李恩澤、孫黎明、肖見、劉榮興、錢佳彬、張陽、任曉東、湯文平、趙正宇、劉建軍、王福忠與郭正林、李達星、楊曉明、劉建偉、孫勝堂(已判決)以及陳強等社會閑散及刑滿釋放人員為一般參加人員。該組織由楊華忠、任亞文、劉韓春、劉岳清、高建軍等人主要負責管理賭場、招攬賭客、發放高利貸;由劉建峰、李達軍負責帶領“小弟”保護賭場、維護組織聲譽,制定組織紀律、集中住宿、統一行動、重金獎勵、暴力懲罰、發放“工資”;由被告人劉韓春、高建軍處理組織善后事宜。2009年后該組織還成立工程項目部,以強接工程的手段獲取經濟利益。

 

該組織通過賭博抽頭漁利、發放高利貸、插手工程等形式非法獲利,均用于組織領導揮霍、購買作案工具(槍支),發放組織成員“工資”、生活費及安撫服刑人員及其家屬等支出。

 

該組織存在期間,為擴大組織影響、爭奪賭博利益,在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鄭陸鎮等地,針對其他賭博團伙以及賭博人員,多次實施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二人輕傷,多人受傷,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嚴重擾亂當地群眾生活,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捅死人后讓傅強疏通關系

 

20063月間,因被告人丁國柱等人伙同緬甸邁扎央賭場利用互聯網以“百家樂”形式詐賭一事被發現,遭被害人劉西良勒索。丁國柱遂糾集被告人黃飛、曾常平及譚海軍(綽號“黑皮”,另案處理),于200643日下午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章鳳鎮的某賓館,并購買了軍刺、匕首等作案工具。當晚9時許,劉西良至該賓館203房間談判,因談判未果,丁國柱、黃飛、曾常平、譚海軍與劉西良發生揪打,四人分別持軍刺、匕首砍、刺劉西良,致其全身多處受傷,當劉西良大聲呼救時,丁國柱持匕首捅傷劉西良左胸部致其出血不止,丁國柱、黃飛、曾常平、譚海軍遂連夜逃離隴川縣。劉西良經搶救無效于同日死亡,經隴川縣公安局法醫鑒定,劉西良系肺部損傷大出血致休克死亡。

 

被告人傅強通過被告人苗巍魏得知此情后,遂安排人員到云南打聽情況并疏通關系。20067月,云南省隴川縣公安局偵查人員來常調查時,被告人傅強擬好假口供讓黃飛自首頂罪以保護丁國柱,后又親自帶領被告人陳繼峰至云南隴川疏通關系,最終黃飛僅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嗣后,被告人傅強又讓丁國柱到云南隴川縣公安局“自首”,隴川縣公安局遂對丁國柱取保候審,最終讓丁國柱逃避了法律制裁。期間,被告人苗巍巍在得知丁國柱出事后主動請被告人傅強出面幫忙,并出資50萬元讓被告人傅強用于疏通關系,同時參與送錢至云南及與黃飛見面商量口供;被告人陳繼峰參與接待隴川縣公安局偵查人員、與黃飛見面商量讓其頂罪及跟隨被告人傅強至隴川疏通關系。 

 

20071023日晚,被告人丁國柱、楊華忠經營的楊氏調劑店遭張強(另案處理)等人打砸,且被告人楊華忠、任曉東等人回常州商量對策途中遭對方伏擊。在丁國柱指使下,被告人劉建峰、楊華忠分別糾集被告人張玉昌、李恩澤、孫黎明、肖見、劉榮興、湯文平、張陽及任曉東(已判決)、陳強等人在常州市天寧區紅梅假日苑一幢單元房內集中商量報復張強等人。其后,在劉建峰、楊華忠安排及帶領下,被告人王福忠、趙正宇、湯文平等人駕駛多輛轎車帶領其他被告人,持鋼珠槍、砍刀、關公刀等工具,至武進區橫山橋鎮、鄭陸鎮等地尋找張強等人報復。同日晚8時許,任曉東、湯文平等人在鄭陸鎮牟家生態園處發現乘坐豐田商務車的張強、高德華、沈勤賢等人,并追趕至鄭陸鎮豐北村委惠民堂村路段。任曉東所駕車輛與豐田商務車發生碰撞,雙方持砍刀、關公刀、鋼珠槍等工具械斗。張玉昌等人持砍刀等將沈勤賢全身多處砍、刺傷。被告人楊華忠趕至現場后,遂在撤離前安排人員將被害人沈勤賢抬至路口并對附近群眾呼救。沈勤賢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屬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后,楊華忠在丁國柱的指使下至常州市武進區公安局投案,并故意隱瞞丁國柱涉案情節。

 

丁國柱被判死緩,并處罰金三百萬

 

16日,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丁國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被告人楊華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其余20人也均被判處相應刑罰。

 

據介紹,傅強案與丁國柱案件中,兩黑社會組織主要獲利模式,一是賭博,還有就是插手工程。而兩個團伙成員歸案后,常州東片地區的社會治安狀況好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