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手伸向花季少女 假警察強奸4人獲刑十一年半
作者:周宏 發布時間:2011-12-20 瀏覽次數:619
近日,蘇州吳中法院對一起惡性強奸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顧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至此,這個惡行累累的罪犯終于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被告人顧某為發泄一己獸欲,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間,冒充民警先后以協助辦案或拍照、需要幫忙拿修車工具等為由將被害人劉某等4人騙至臨湖鎮浦莊東山大道偏僻處、農林大世界北側灌木叢,以玩游戲為由將被害人雙手反綁,并趁機采用語言威脅、打罵等手段實施奸淫。其中3名被害人在案發時年齡未滿14周歲。今年4月底,受害人之一的李某在其母陪同下向派出所報案,民警立即展開調查,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顧某抓獲。調查中,民警發現顧某的作案手段、體貌特征與另外待破的三起強奸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及特征相似,于是開展并案調查,搜集了大量證據。在證據面前,顧某對四起強奸事實供認不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顧某奸淫幼女、強奸婦女多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其中兩次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系犯罪未遂。綜合全案事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審理這起案件時,辦案法官為這些不諳世事的花季少女遭受的不幸感到心痛,她們應該和其他人一樣享受花兒一般的時光,不應遭此厄運。為此,法官提醒廣大家長,平時應加強孩子的防范意識,不要輕易與陌生人搭話,尤其當對方提出某些請求時應盡量尋求大人的確認或幫助,減少被侵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