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河南嫁到江蘇射陽的80后母親用剪刀將自己5個月大兒子“小雞雞”剪斷。1219日,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這一起故意傷害案進行宣判。被告人袁大娟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1812日下午,被告人袁大娟(19888月生)用事先買好的剪刀,在射陽縣合德鎮家中,將其子查某某(20113月生)的陰莖剪斷,致其子受傷。在被家人發現后,被告人袁大娟將作案工具從家中二樓窗戶扔出。經射陽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鑒定:查某某陰莖損傷程度構成重傷。經司法鑒定:袁大娟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作案時處于精神分裂癥(緩解不全期)。

 

另查明,被告人袁大娟曾于2004年患精神病住院治療。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袁大娟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以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袁大娟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袁大娟犯罪時尚未完全喪失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且系初犯,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袁大娟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要害部位,可酌情從重處罰。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