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丹徒法院妥善調解一起涉軍案件
作者:林麗華 孫波 發布時間:2011-12-20 瀏覽次數:528
近日,鎮江丹徒法院民一庭成功調解一起矛盾激化的涉軍案件。
現役軍人傅某的母親左某某系丹徒某碳素公司的職工,2009年9月16日,左某某在工作時受傷,丹徒某碳素公司支付了醫療費、工傷津貼、營養費、護理費。后左某某要求按照工傷賠償,雙方遂產生爭議。其間,當地鄉鎮雙擁辦、司法所、村委會均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但均未能促使雙方達成一致。2011年9月13日,左某某訴至丹徒法院,要求碳素公司按照工傷標準賠償其損失。但因左某某的家屬多次到碳素公司討要賠償款,并圍堵公司大門,給碳素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雙方的矛盾已高度激化,原告聲稱“不惜代價維權”,而被告則堅稱“一分錢都不再賠”。
家里的“官司”時刻都牽動著傅某的心,他思想上產生波動,給訓練帶來一定影響,部隊領導知道后及時與當地雙擁部門進行聯系,傅某也給丹徒法院施吉祥院長寫信,請求法院妥善處理
鎮江丹徒法院對此案高度重視,將此案指定給業務骨干孫波法官辦理。孫法官在認真閱卷的基礎上,多次與雙方進行溝通,了解雙方的真實想法,尋找矛盾的平衡點。通過不懈的努力,雙方當事人的態度終于趨于和緩。12月9日,在孫波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終于達成了 “被告丹徒某碳素公司一次性賠償原告工資、工傷賠償及其他經濟補償等費用合計32000元”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