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中華”鉛筆 9家小超市各賠四千元
作者:游佳 陸文君 發布時間:2017-04-21 瀏覽次數:817
中華牌鉛筆是知名的品牌文具,想必絕大多數市民在學生時代都使用過,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該商標的所有權人是以經營金銀制品為主的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也不知道,這小小的鉛筆也是假貨橫行。近日,蘇州吳江法院就審結了9起侵犯老鳳祥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案件,被告均是吳江地區的小超市,經調解,每家超市賠償原告損失四千元。
原告老鳳祥公司訴稱,其是“中華”注冊商標和華表圖案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中華牌鉛筆具有近百年的生產歷史,在全國文具市場上具有巨大影響力。自1994年以來連續被命名為上海著名商標,公司于2011年被商務部授予“中華老字號”企業稱號。原告經調查發現被告在其經營的場所內銷售的“中華”鉛筆不是原告所生產,是假冒產品,遂在公證人員陪同下進行了證據保全。
被告則辯稱,其銷售的均是正牌鉛筆,沒有假冒的。原告未能提供購買鉛筆的票據,且公證行為需要視頻佐證,故其無法判斷銷售的鉛筆是來源于其店鋪。經承辦法官釋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被告的辯解意見不足以推翻公證書的證明內容。且經當庭撥打被告銷售的中華鉛筆外包上載明的防偽驗證碼查詢電話,結果顯示該電話不存在。
最終,9名被告均愿與原告協商,承諾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及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共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