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淮安市淮陰區法院積極探索執行工作新思路,推進解決執行難工作,找準工作的著力點,努力提高執結率。該院通過及時釋明的執行方式取得較好成效,截至日前,該院共執結案件1028件,執結率82.9%,執行標的到位率達93.05%

一是審理后告知。該院針對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要求,在案件審理完結后,即告知當事人有依法履行法律文書的法定義務,履行期限等等,從而促使有履行能力的當事人,按法院指定期間積極主動履行,力爭使案件不進入執行程序。

二是執行前教育。該院在執行案件中不急于采取強制措施,而是抓住送達執行通知書的時機先做當事人思想工作,進行說服教育,要求其進行財產申報,同時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申報財產義務將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在案件執行前也對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便于展開下一步的執行工作。

三是執行中釋明。該院要求,在具體的執行工作中,要將每一個案件的承辦人員,及執行程序的啟動、進展、結案以及采取的執行措施等方面的情況,向當事人公開保障其知情權。執行程序中處理涉及當事人重大權利、義務的事項時要進行公開聽證。

四是和解后督促。該院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加強督促,促使被執行人及時按期履行義務,對于和解協議到期后仍不履行義務的案件按照法律規定恢復執行,該采取強制措施及時采取,保證案件執結,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