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采取三項措施進一步強化案件質效管理
作者:溧水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9-08 瀏覽次數:762
本網南京訊:近日,溧水法院針對今年以來“四項”未結案數量較多、調解撤訴率、被改判發回率和申訴申請再審率等質效指標低于全省平均值的現狀,專門召開院長辦公會和全體中層干部會議,研究解決對策,明確采取三項措施強化案件質效管理,確保在年底實現案件質效“
一是實行案件審限監督周報制度。進一步嚴格、規范管理審判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的數據錄入,從源頭上確保信息錄入的全面性和準確性;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對案件審理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界定各類案件的審限提示、警示期間,每周對各庭的未結案數、接近審限及超審限案件數、跨年度未結存案的情況進行統計并通報;對接近審限、超審限、跨年度未結存案實行逐級催辦,并且要求承辦人員對案情及未審結理由進行詳細匯報說明。
二是深入清理“四項”未結案件及超長期未結案件。由審管辦牽頭對現有的“四項案件”和18個月以上超長期未結案件和有可能成為兩類案件的案件進行排查梳理,登記造冊,逐案分析形成的原因;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明確清理的時限、責任等要求,全面落實清理措施。對沒有及時恢復審限的,責令立即恢復,限期結案;對疑難復雜案件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組織討論和評估,盡快拿出處理意見,并做好相關防范工作。同時,進一步嚴格審限變更等程序的審批和復核手續,建立積案清理的長效機制,防止邊清邊增現象的發生,全力鞏固清理效果,防止反彈。
三是全面開展發回重審、改判案件專項評學活動。組織各庭室將近三年來的二審發回重審、改判案件分別進行整理和點評,對刑事、民商事、行政等類別進行劃分,全面統計分析上級法院審結上訴案件數、維持原判案件數、部分改判案件數、全案改判案件數、發回重審案件數等情況,著重分析每一件案件被改判和被發回重審的主要原因,把上述有關情況編印成冊,印發給各分管領導和業務庭,由各業務庭分別組織審判人員進行學習,相互交流,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