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四項措施積極應對民事案件增多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8-09-05 瀏覽次數:760
本網徐州訊:1至8月,豐縣法院受理各類民事案件2351件,與上年同比上升42.66%。為此,該院認真分析當前民事案件增多原因,采取五項積極應對措施。
一是分析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專門組織有關人員就近二年來受理的各類民事案件進行了調研,詳細分析了各類案件的數量、特點以及對可能出現的新類型案件進行了合理預測,并對法官年結案數量以及現有法官的知識層次進行了分析。充分認識收案數上升形勢,要求各業務部門結合自身工作,統籌安排,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二是調整人員,充實民事審判力量。根據案件數量確定法官員額,招聘了6名速錄員分配到業務庭,使民事審判工作實現1名法官配備1名書記員,每個庭配備一名專職內勤,、保證審判質量;同時最大限度地挖掘現有審判人員潛力,將精于法理、長于調解、業績突出的法官安排在民一、民二庭和基層法庭,緩解繁重的審判壓力、推動民事審判工作良性運行作用明顯。三是成立速裁庭,加快案件審理速度。該院在審判人員相對較多的民一庭設立了速裁庭,由庭長在分案時把關,按繁簡分流的原則,將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交由速裁庭專門審理,使簡單的民商事案件立案后直接進入調解速裁程序,以縮短辦案周期,加快了辦案節奏。
四是實行案件催辦制度,增強法官責任感。對分配到法官手中的各類民商事案件進行跟蹤監督,編制圖表反映每位辦案人員的進度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結案件下發催辦通知書,及時督促執行員加大審判力度。案件催辦制度的實施,增強了法官審限意識和責任感,使民商事案件審理駛入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