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鎮江京口法院諫壁法庭面對的當事人大多是農民,訴訟能力普遍較低,且因經濟原因,大多未委托訴訟代理人,訴訟比較艱難。為使這些當事人更好地參與庭審、實現訴訟和實體權利,同時確保審理過程的快速順暢,法庭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多種措施,著力強化對訴訟能力較低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保障。

該院諫壁法庭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采取多種形式向當事人宣傳基本訴訟知識及法庭審理程序,讓他們對法律知識和訴訟程序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庭審前,向當事人扼要告知庭審流程,包括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的含義、具體內容、要求和進行順序等,使當事人先存下一個較為系統、直觀的印象,方便法官在審理中進一步引導。同時,在發送訴狀副本時,隨附一份“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在候庭室內發放“便民訴訟宣傳卡片”,讓當事人利用等候開庭的間歇時間盡可能了解訴訟過程;庭審中,法庭要求每位審判人員保持耐心細致的審理作風,做到“緩急并重”。所謂“緩”是指首先要耐心傾聽當事人陳述的復雜事實,了解案情全貌。所謂“急”則是在把握全案的基礎上,以法律為格式化工具對事實進行仔細梳理,提煉出案件焦點,引導當事人圍繞焦點開展訴訟,以提高效率。庭審中,還要求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與當事人溝通,對諸如“回避”、“質證”等專業性較強的法律術語,盡可能用平實、生活化的語言解釋出核心含義,使當事人知其所指。

此外,法庭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在法律的框架內盡可能解決當事人的相關實際困難,真正做到案結事了,獲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