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今年7月以來,無錫中院刑二庭審判人員在兩起案件中主動申請回避。一起是包某職務犯罪案,承辦人員接案后發現與被告人系同學關系,遂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主動申請回避;另一起是王某、段某經濟犯罪案。分案后,承辦人經審查,發現與相關證人系近親屬關系,因而主動自行申請回避。部門負責人對上述案件的承辦人重新作了調整。
  
無錫中院牢固樹立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以程序公正保實體公正的理念,在涉及審判階段的相關訴訟環節,嚴守程序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審判人員在案件審查環節就注重回避事由的審查,盡量減少在開庭、合議等后續環節再行發現,做到快速反應、快速處理,充分體現司法的公正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