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從三個環節入手加大對訴訟風險的宣傳
作者:袁航 發布時間:2008-08-21 瀏覽次數:796
本網徐州訊:審判實踐中,個別當事人往往因達不到訴訟目的而指責人民法院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甚至因此產生對立情緒、上訪鬧事。為了增強當事人的訴訟風險意識,使其正確對待勝敗訴,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從以下三個環節入手加大了對當事人訴訟風險的宣傳:
一是立案環節。當事人提起訴訟時,便告知當事人應慎重起訴,讓當事人明白隨意擴大事實,隨意擴大訴訟請求將可能承擔“既輸官司又賠錢”的訴訟風險。
二是審理環節。要使當事人自覺形成積極舉證、積極配合的意識,讓當事人明白如果舉證不能,或訴訟能力不強,可能存在敗訴的風險。
三是執行環節。要讓當事人明白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提供給債權人是一種公力救濟方式,而不是為債權實現提供絕對的保證,權利能否實現以及實現的程度,取決于債務人的履行能力及債權人舉證的效果等因素,從而使當事人正確對待勝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