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鼓樓區法院少年審判工作堅持五項制度,形成自身特色,自2005年以來,審結刑事、民事案件共計289件,無一被二審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審。

一是堅持庭室“業務論壇”學習制度。少年庭除審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外,還審理涉及青少年權益保護的撫養、探視權、醫療服務合同、人身、(道路)損害賠償、繼承等糾紛。為確保審判質效,少年庭確定每周五為“業務論壇”研討時間,法官將日常學習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和疑難復雜問題以及審判經驗、調解方法等進行交流,各抒己見,形成共識,共同提高。

二是堅持庭審觀摩制度。對典型、疑難案件的庭審建立相互庭審觀摩制度,參加觀摩的法官對庭審情況進行記錄,庭審結束后及時組織討論,就庭審的優點和不足進行分析。少年庭還有針對性的對民一庭、刑庭開庭進行觀摩,以達到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法律適用統一平衡制度。少年庭歸納出針對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情節表”,將被告人的姓名、罪名、案情、法定刑、量刑情節等影響量刑的因素列出,統一規范量刑步驟和方法,促進法官恰當運用裁量權,確保全庭法官類似案件量刑結果的公正平衡。對特殊民事案件的審理,少年庭與民一庭及時溝通、會商,確保法院對同類案件的法律適用不發生偏差。三年來僅一件民事案件上訴并被維持;無信訪。

四是實行緩刑考察、聽證制度。少年庭對擬判緩刑的青少年犯在量刑前召集其學校、住所地居委會、司法所等相關人員對是否具備緩刑條件進行聽證,并對已判處緩刑的少年犯進行跟蹤回訪。三年來緩刑案件無一抗訴。

五是堅持裁判文書評析制度。少年庭經常性組織學習優秀刑事、民事裁判文書,研究探索裁判文書的寫作規范和寫作要點,將對青少年的教育、告誡和對青少年的特別保護寫入判決書中。庭長簽發裁判文書時對其中存在的錯誤和不規范之處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與承辦人溝通說明理由;對容易發生的共性問題在業務論壇會上點評,增強了法官的裁判說理能力和文書制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