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 隨著訴訟費用的降低,人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的越來越多,致使今年案件收案數較往年大幅度增長。在這種情況下,銅山法院張集法庭周提海法官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案件的調解方法,在當事人自愿基礎上,針對不同案件、當事人不同心理做調解工作,使案件的辦案效果與社會效果相得益彰。今年上半年在結案數量、案件質效上均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受到了轄區政府和當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評。

截至720止已審結案件244件,其中調撤率達90.98%,陪審率達100%,案件無一被發回、改判。他取得優異成績與他嚴謹的工作態度,實現案結事了,和諧司法的目標是分不開的。

一、工作中有寬容之心。當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爭執不休、斤斤計較時,他有一顆寬容之心,理解當事人所需,尊重他們的權利,在可能的范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并使之平衡。

二、做調解工作時有耐心。多年的基層法庭的工作經驗,使他深刻地知道建設和諧社會,要更加注重訴訟中的調解。將調解始終貫穿于庭前、庭中、庭后,收到了結案快、上訴率低,反響好的效果。

三、工作中有誠心。在調解中對雙方當事人抵觸情緒較強的,積極借助當事人單位領導、同事以及朋友、親戚關系,講理釋法,明確利害,促使雙方達到諒解或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