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九成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結案
作者:文一 發布時間:2008-07-22 瀏覽次數:837
本網徐州訊:今年1-7月份,沛縣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率達90%,且無任何信訪。具體做法是:
一是對提起公訴案件,由承辦人先將起訴書分別送呈庭長、主管院長;對一些存在信訪苗頭的案件,由庭長和主管院長親自做調解工作,提高被告人的賠付比例,爭取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有效緩解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
二是針對不同的案件類型和矛盾情形,在庭長分案時,選擇適合調解此類案件的法官來承辦,采取交叉調解、輪流調解等方法,最大限度化解矛盾,達成調解。
三是對原被告雙方進行庭前法律指導,講清原告方所能求償的范圍,防止漫天要價,同時,指明被告方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為調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四是要求審判人員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做好調解工作,絕不放過一絲促成雙方調解的希望,避免因草率判決造成執行不能。
五是對于交通肇事、傷害等案件,被告人給付能力有限的,積極通過社會保險、司法救助等途徑協助被告人籌措資金,另外,鼓勵被告人所在村鎮給予適當捐助。
六是對于農村一些矛盾已久、難以調解的案件,積極爭取當地村委會的支持,協助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