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學教師到制毒幫手
作者:陳黎筍 張炳富 發布時間:2008-07-15 瀏覽次數:2028
本網鹽城訊:鹽城市一高校的一名化學系教師,因交友不慎,迫于朋友之情竟參與制毒。近日,這起毒品案在亭湖法院公開審理,目前案件已經終審裁定,相關涉案人員被判刑。從一名大學教師,到一名參與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本案中一位主人公的經歷令人遺憾,也給人以警醒。
在這起團伙制毒案中,其他幾人都是中學文化,只有39歲的孫成前畢業于南京大學,是市區某高校的化學系教師,因涉嫌制造毒品罪,今年1月5日被監視居住,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9月,被告人韋明軍為吸毒,在從互聯網上查得“冰毒”(即甲基苯丙胺)的制作方法后,便與被告人王懷林合謀找懂化工的人指導制造“冰毒”。后被告人韋明軍、王懷林找到了在某化工公司上班的被告人苗志強,商定由被告人苗志強指導制造“冰毒”,并允諾事成之后給苗幾萬元錢好處費。
苗志強專門去南京查找了制造“冰毒”的相關資料,回到鹽城后讓被告人韋明軍購置制造“冰毒”所需的化工原料及化工器材。被告人韋明軍遂按被告人苗志強提供的清單,到化工商店購買了多種化工原料及化工器材。此后被告人韋明軍、王懷林、苗志強按查得的制作方法,在鹽城市區鹽南新村被告人韋明軍的租住處多次進行試驗,但均未能制造出“冰毒”。
被告人韋明軍、王懷林隨后找在市區某高校化學系做老師的被告人孫成前幫助指導操作制造“冰毒”。其間被告人苗志強又一次去南京查詢制造“冰毒”的資料,回到鹽城后四名被告人經再次試驗未果,被告人苗志強便離開鹽城回公司上班。被告人韋明軍、王懷林、孫成前后又經多次試驗,于
據孫成前交代,去年11月份,王懷林經常找他打牌,有一次向孫提出自己吸毒,到外面買有風險,想自己做點,但自己做了個把月了一直沒做出來。此事開始遭到孫成前的拒絕,孫知道,這種事情不能參與。后來王懷林又找了孫幾次,并把他介紹韋明軍、苗志強認識,說他們正在做這事,是買的人家現成的方法。一次到韋明軍家時,孫成前發現,所有制毒的東西都在,苗志強正在家做實驗。當時氣味難聞,幾人問孫成前,孫便指點他們。經過多次摸索,幾人終于制造出了冰毒。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韋明軍、王懷林、孫成前、苗志強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非法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均已構成制造毒品罪。亭湖法院對四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了有期行徒刑。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訴,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韋明軍、王懷林、孫成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苗志強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