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法院制定出臺《刑事司法救助辦法》
作者:吳江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7-11 瀏覽次數:800
本網蘇州訊:由吳江市委政法委牽頭,吳江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參與制定的《吳江市刑事司法救助辦法》日前正式出臺并開始實施。
近年來,吳江法院在刑事審判和處理涉訴信訪案件過程中,經常遇到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涉訴信訪人確因生活困難需要救助的情況,但由于沒有相關的制度和資金來源,無法實施救助,致使一些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涉訴信訪人不斷向有關部門信訪,甚至進京上訪,不僅給法院工作造成極大的被動,也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為此,吳江法院多次向市委政法委建議出臺相關制度以緩解上述難題。市委政法委非常重視法院的建議,經過調研,決定將制定出臺《吳江市刑事司法救助辦法》列入2008年“法治吳江”建設十項實事工程。
該《辦法》共有26條,主要規定了《辦法》制定的目的和根據,刑事司法救助的含義、應當遵循的原則、適用的范圍、實施救助的主體和程序,以及資金來源等。根據《辦法》規定,刑事司法救助資金主要由政府財政撥款,納入財政年度預算;救助金額每人最高限額為50000元;刑事司法救助主要適用的范圍有6項,其中包括:因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傷,急需基本醫療費用或造成相關人生活嚴重困難,并確需救助的;涉法涉訴案件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反映的問題有一定的合理性,且生活困難,信訪人愿意接受救助并息訴罷訪的。
近日,吳江法院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在處理兩起涉訴信訪案件過程中,對兩名年事已高且生活有困難的信訪人實施救助,兩名信訪人均承諾息訴罷訪,并對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謝,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