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借“大討論”催生司法為民新機制
作者:周茂東 發布時間:2008-07-10 瀏覽次數:847
本網宿遷訊:泗洪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院黨組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提出的“三個至上”工作目標,積極引導全院干警提高司法和諧和司法為民能力和水平。劉懷院長多次強調,法院工作一定要緊緊圍繞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和新期待,積極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把關注和依法保障、服務民生,促進民生發展和社會和諧作為司法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利用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契機,全力構建司法為民新機制。今年來,該院各項工作開展扎實有效,群眾滿意度不斷攀升。
一、拓展便民舉措,讓司法工作惠及廣大民眾。一是對立案庭和執行局的辦公場所進行了調整,讓當事人可以直接與承辦法官接觸,讓門不再難進。在立案大廳安裝飲水機和休息椅;對審判法庭進行改造,為旁聽席安裝舒適的椅子,提供律師和當事人閱卷室。二是積極主動開展送法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校園等法制宣傳和服務活動,努力提高全民法治化水平。三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回審判工作,方便當事人就近訴訟,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對涉及到就業、就學、就醫、住房、拆遷安置、人身損害賠償等事關民生的案件,老弱病殘等社會弱勢群體起訴的案件及“三農”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和優先審理,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當事人的正常生產和生活不受影響。
二、強化訴調對接,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完善訴訟調解機制,健全調解網絡,拓寬調解渠道,強化調解職能,認真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自訴、民商事糾紛的調解,行政訴訟協調和解和執行和解工作,將訴訟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使調解成為重要結案方式。加強訴調對接工作,進一步拓展訴調對接范圍,不斷完善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相銜接的工作機制,積極引導和促使當事人以和諧的方式解決利益紛爭。今年以來,全院民事調解率達51.17%,調撤率達68%以上,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賠償部分調解率在90%以上,自履率達100%。
三、加大執行力度,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整合執行力量,院黨組對執行局人員進行大幅度調整,為提高執行力輸入生機、強勁的動力。加大對生效裁判的執行力度,注重講究執行技巧,不斷創新執行舉措,建立健全執行信息管理系統,完善執行威懾和聯動機制,積極構筑社會執行大網絡。對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強化法律制裁,努力提高執行兌現率,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通過協助執行網絡,運用全社會力量,執結了一批“骨頭案”深受當事人好評。上半年共結案1015件,去年同期僅為447件,同比上升127.1%。人均結案數84件,去年同期為37件,增幅達一倍以上。平均結案天數為35.9天,去年同期為51.1天,減少了15天。
四、完善司法救助措施,盡力滿足困難群眾的司法需求。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嚴格按照標準收取各項費用。加大訴訟費的減、緩、免力度和范圍,對于符合減、緩、免交訴訟費條件的涉及民生案件的當事人,依法及時辦理審批手續,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濟。完善執行救助專項資金制度,對案件一時難以執行而生活又十分困難的申請執行人提供適當的救助資金,切實緩解其燃眉之急,保障其正常的基本生活。對于通過司法途徑無法解決,而當事人生活確實困難的,積極與地方黨委、政府溝通協調,爭取妥善解決。今年以來,共發放執行救助金5人7800元,緩減免訴訟費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