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對離婚案件件件回訪力挽瀕危家庭
作者:胡長庚 發布時間:2008-07-07 瀏覽次數:736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對調解合好或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建立回訪制度,通過回訪增強了法院的審判和調解效果,有效地化解家庭矛盾,平息糾紛,減少和防止新的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今年上半年,該院通過回訪,5個瀕于破裂的婚姻,在判決不準離婚后經過法官的回訪做工作重歸于好,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重新起訴離婚的明顯減少。
近年來,離婚案件數量不斷上升,離異家庭的子女往往對生活缺乏信心,甚至染上惡習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針對這種情況,新沂法院對離婚糾紛,除名存實亡確需解除婚姻關系的以外,加強離婚案件的調解,努力修復婚姻裂痕。同時規定對每一起離婚案件必須回訪。同時要求法官在回訪中,結合長期的審判實踐,因人而宜,分析婚姻危機產生的原因,了解現在的婚姻狀況,使已經離異的案件當事人努力避免新的婚姻危機;對調解和好以及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積極動員婚姻雙方的家庭成員、所在基層組織、單位幫助分析婚姻糾紛產生的原因、婚姻關系破裂的后果,對過錯方進行批評、耐心說服和教育,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力化解家庭危機,努力使之破鏡重圓,挽救家庭的完整,留住家庭美滿和幸福。
今年3月份,該市新安鎮一對年輕夫婦,生育的一女正在讀小學,由于男方平時愛賭博,妻子多次勸說無效,提出離婚,雖然女方不同意調解但承辦法官感到其婚姻還沒有徹底破裂,還有和好的希望,判決不準離婚。為了促成其二人和好,判決后承辦法官先后五次到雙方家里,通過雙方各自的家人、村干部做工作,分析離婚糾紛產生的原因、責任、不離的好處以及離婚后的種種不利后果,男方表示堅決改掉自己的不良嗜好,得到了妻子的原諒。法院在回訪時發現他們現在和和睦睦。男的說,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之后,又大老遠的一趟又一趟地來家里做工作,是不想讓俺這個家零散呀!女的說當時對法院判不離還真有點不理解,現在想想,要真的帶著孩子改嫁,過的肯定沒有現在輕松,感謝法院救了俺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