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到海門法院頒發指導法官聘書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8-07-04 瀏覽次數:1120
在頒發聘書后,胡義為處長指出,預備法官培訓制度是適應法院隊伍職業化建設,嚴把法官隊伍入口關的重要舉措,是法官隊伍培養制度化、規范化的重要體現,是構建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相銜接的法官隊伍建設的重要制度。預備法官培訓時間跨度一年,共分在校集中培訓、校外實習和返??偨Y提高三個階段,實習是預備法官培訓的重要階段,目的是使學員在集中培訓后對審判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的基礎上,親自參與司法實踐,進行嘗試與體驗,在具體工作中培養實際操作能力,達到初任法官的任職標準。實習指導法官在接受省法官培訓學院聘任后,聘期三年,每三年對實習指導法官綜合考察續聘一次,并對優秀指導法官予以表彰獎勵。希望海門法院的指導法官要遵守《指導法官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認真負責地履行好指導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