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有序推進環保合議庭工作
作者:何利萍 發布時間:2008-07-02 瀏覽次數:658
本網無錫訊:宜興法院于今年5月成立了環境保護合議庭。合議庭組建后,該院迅速部署,規范管理,采取四項舉措有序推進合議庭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該院根據合議庭成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關于環保合議庭管理的若干規定,從受案范圍、案件接收和分配到審判程序的確定、書記員的指定、庭審程序及開庭前后的工作、法律文書的簽發等予以全面規范,確保合議庭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是宣傳走訪,取得支持。該院環保合議庭組建前后,合議庭成員先后到宜興市環保局、國土局、水利局等相關行政機關積極走訪,發送宣傳資料,介紹合議庭概況。走訪中,該市國土局針對目前經常碰到的非法采礦問題,因無法律明確授權對非法采礦者的機械可以采取扣押等強制措施,影響了其行政職能的發揮,現在這類問題專門由環保合議庭管轄后,表示非常關注并要求加強溝通,妥善解決此類問題。
三是現場調研,掌握形勢。合議庭成員先后與環保局、水利農機局等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到宜興市重點水處理企業和排污企業進行現場勘查,并查看了東、西九水資源以及周邊排污口情況,以掌握該市環保情況,分析存在問題。
四是抓好個案,樹立權威。合議庭掛牌后,受理了宜興市環境保護局申請執行李某行政處罰一案。被執行人對行政處罰及執行存在抵抗情緒,拒不配合執行,法院兩次通知其到庭談話,其均置之不理。合議庭采取多項舉措,在十幾天時間后,一直不肯露面的李某主動來到法院,交納了罰款和執行費,保證不再進行加工生產,并配合法院對生產設備、液化氣閥門等設施進行了查封。行政機關對環保合議庭快速有力的執行行為表示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