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六法六心”熱情接待來訪
作者:劉麗麗 發布時間:2008-07-02 瀏覽次數:1096
本網徐州訊:針對涉訴上訪案件多數歷時較長、成因復雜的特點,江蘇沛縣法院根據案件不同情況,采取“六法”,做到“六心”,耐心接待當事人來訪,真心實意為當事人解決實際問題。
一是“天天接待法”,讓當事人感受到法院便民利民的真心。該院在聯合大接訪中向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承諾,實行院長天天接待日制度。當事人來訪,只要院長在單位就隨時進行接待。如果分管院長不在單位,由其他院長代為接待。如需要幾名院領導或部門領導共同接訪的,接訪領導及時到位,聯合接待。絕不讓當事人和人民群眾多跑一次腿,多走一次路。
二是“首接負責法”,讓當事人感受到法院服務的熱心。當事人來院上訪,無論是否屬于自己接訪范圍,首位接待干警都必須熱情相迎,認真對待。能夠立即解釋和處理的,要當場解釋和處理。不屬于自己接訪范圍的,要及時聯系相關人員,并負責把上訪者帶到接訪者跟前。
三是“領導包案法”,讓當事人放心地把問題交到法院。該院把“誰接訪、誰跟蹤、誰督促”的原則落到實處,實行接訪領導包案,要求接訪的領導明確告訴來訪者,他的案子由誰負責,聯系電話是多少,由誰向其反饋處理結果。并要親自參與案件及問題的處理,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研究具體解決措施,明確辦結期限,限期解決。
四是“復核審查法”,讓當事人感受到法院徹底解決問題的決心。對可能進京赴省訪、重復訪、集體訪、異常訪等重點案件和上級交辦案件,先由審監庭進行審查復核,再提交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慎重作出審查結論。對歷年來積壓的申訴案件,抽調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逐案進行審查,集中消化處理。
五是“強化調解法”,讓當事人感受到法院真正為其著想的誠心。長期涉訴上訪的案件,有相當一部分事實不易查清,且當事人多有賭氣思想。若簡單地認定上訪有理或無理,很難徹底息訴罷訪。該院以化紛止爭為目標,充分發揮調解功效,幫助當事人真正解決問題,使其平息內心怨氣,徹底打消上訪念頭。
六是“復查聽證法”,讓當事人安心。對問題已解決到位,但堅持上訪仍不息訴的老戶適時舉行公開聽證。做到信訪工作公開、公正、透明,給上訪人說話的機會和場所。如在聯合大接訪活動中,為方便外地當事人反映問題,拓寬接訪渠道,對信件來訪、電話來訪等非當事人來訪同樣重視,邊接訪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