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宜興“大執行”破解“執行難”
作者:萬林初 發布時間:2008-07-02 瀏覽次數:792
本網無錫訊:民事裁判“執行難”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破解“執行難”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多方位入手,并形成聯動,方能奏效。近年來,宜興法院依靠“大執行”工作思路,打好執行“立體戰”,有效減輕了執行壓力,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大執行”已經成為解決“執行難”的治本之策。2007年,該院執行案件收案3587件,結案3607件,收結案分別比三年前減少了41%和39%。
依靠庭隊協作實行“大執行”
在宜興法院,不但執行局有執行任務,而且人民法庭和法警大隊也設執行中隊和執行“110”中隊,都有執行任務和配合執行任務。執行局對執行中隊有業務上的管理指導權和力量使用上的調動權。人民法庭審結的案件,一般由所在庭執行中隊執行,難度大的案件和不便于法庭執行的案件,可以限量移送執行局執行。為節省執行成本,由執行局執行的案件,也可以就近由人民法庭代為送達法律文書和查找被執行人。設在法警大隊的執行“110”中隊,隨時接受申請人對規避執行的當地被執行人的舉報,并立即趕赴現場依法處置,基本每年有120次出警。執行“110”傳喚到被執行人后,將案件轉交給執行員承辦。
依靠審執協調實行“大執行 ”
宜興法院在調研后認識到,“執行難”的根源在于糾紛本身,而解決糾紛的最好階段是案件審理階段。基于這一認識,該院對審判部門的設置進行了大膽改革創新。如該院2002年2月成立簡易案件審判庭,專門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至2007年底,簡審庭共審結案件7221件,其中當庭兌付率達30%以上,結案標的額3.29億元。
依靠社會協助實行“大執行”
去年年底,該院正式建立基層協助法院執行網絡,將法院執行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實行市、鎮(園區、街道)、村(居)委三級聯動機制,鎮(園區、街道)都設有協助執行領導小組,各行政村和各個社區都有一名協助執行員,派出所、司法所也能為法院執行提供協助,特別是協助執行員可以及時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其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現在,執行員遇到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以及僅靠法院自身難以解決的案件,都會想到用到協助執行網絡。協助執行網絡及時幫助執行法官獲知有效信息和做執行和解工作,有效地推進了各類案件的執結進程。今年以來,已有近200件案件得到了基層協助法院執行網絡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