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新沂法院不斷創新舉措,拓展新領域,實現“四個創新”營造和諧司法環境,有力推動法院工作有效進展。

一是創新工作理念,下大氣力改變慣性思維和惰性思維。創新調判方式,使辦案有標準、行為有規范,把妥善化解社會矛盾作為工作的基本職能和取向,及時化解各類人民內部矛盾,實現具體糾紛的平穩化解。發揮司法裁判指示、引導功能,促進社會秩序的和諧有序。辦案過程中要依法釋法解疑,增強審判的公開性,審慎、穩妥地處理好每一起糾紛,防止矛盾激化,達到"案結事了"的最佳辦案效果。通過巡回審判等方式,及時受理人民群眾的各種訴求,解決老、弱、病、殘當事人的實際困難,解決關系民生、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是創新信訪渠道。加強領導,注重方法,狠抓源頭,標本兼治,形成上下聯動、內外聯動信訪工作機制。通過增強涉訴信訪工作能力,保持越級上訪為“零”的目標。

三是創新便民舉措構建便民訴訟網絡,加強立案窗口建設,實行“巡回法庭”、預約立案、預約開庭等便民措施,使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及時保護。提高審判效率,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盡可能簡化程序,減少當事人訴累。加強訴訟指導,保障群眾充分有效及時行使訴權;公布并落實訴訟費新收費標準,嚴格依法收費。落實司法救助制度,減輕困難當事人經濟負擔;依靠政府和社會力量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幫助困難當事人。

四是創新管理手段。積極探索和諧司法的有效運作,人文管理新模式,努力提高審判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執行難等問題,讓人民群眾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以看得見、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不斷強化司法為民的理念,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