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泗洪法院在行政行政審判工作中,樹立現代、科學的審判理念,正確處理好司法權對行政權的維護與監(jiān)督的關系,努力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上半年通過協調化解,在審結的48件行政訴訟案件中,使原告主動撤訴的有38件,撤訴率達到79.17%

該院充分發(fā)揮行政訴訟在化解行政爭議、保護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進依法治縣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始終把化解”“矛盾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和立足點,努力做好行政案件的協調工作,積極促進行政爭議的妥善解決,而是充分運用案外協調手段,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基礎上,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通過反復、細致、充分的說法、說理,從中做好協調工作,注重及時緩和、化解人民群眾與行政主體之間的矛盾,積極穩(wěn)妥解決行政糾紛,避免因個案處理不當引起群體性事件而影響社會穩(wěn)定,以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為實現行政審判與行政執(zhí)法的良性互動,該院還通過組織行政執(zhí)法座談會,對行政機關進行回訪,并就行政執(zhí)法存在的執(zhí)法程序、法律法規(guī)適用等具體問題面對面交換意見,每季度向縣政府法制辦通報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等方式,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今年來,經開庭的行政案件行政首長出庭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