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處與強制并重 效率與效果同行?鹽城亭湖法院依法保障城市建設
作者:李硯 發布時間:2008-06-30 瀏覽次數:877
本網鹽城訊:鹽城亭湖法院作為主城區法院,在新一輪城市發展中涌入大量涉及房屋拆遷的案件。如何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對該類案件的審執力度,保障城市建設和諧進行成為亭湖法院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難題。今年來亭湖法院多措并舉、集思廣益,成功地破解了這一難題。
一、講究審判藝術,取得良好社會效果。社會矛盾錯綜復雜,個案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亭湖法院在處理涉及拆遷案件時注重把握時機和尺度,講究策略技巧,善于針對當事人的心態對癥下藥,有效消除他們的思想顧慮和對立情緒,從而引導他們服從法律,自覺履行義務。今年上半年,亭湖法院民一庭、人民法庭、行政庭共審結涉及拆遷案件127件,其中以調解撤訴方法結案的117件,調撤率達92.19%,平均審理天數僅為12.7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贊揚和肯定。
二、加大執行力度,發揮良好的導向作用。對為數不多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法院擇其重點,對經法官多次進行思想疏導,但案件當事人仍無端地拒絕協調,提出種種無理訴求甚至采用各種方法對抗執行的拆遷案件,法院果斷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健全協調溝通機制,各方聯動促審執。對重大、疑難、有影響、有可能觸發矛盾激化的拆遷案件,亭湖法院主動向黨委、人大匯報,使黨委和人大的領導更加關注、了解該類案件的審理、執行,進而理解法院、配合法院,幫助法院解決審判、執行中的障礙和難題。同時,法院注重加強與公安、城管、建設、街道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在審理執行中,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形成以法院為執法主體,各方聯動的協調機制,共同推進審執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審執環境。審執該類案件過程中亭湖法院運用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法院工作,一方面將法律法規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表現出來,在全社會形成自覺履行義務的法制氛圍;另一方面通過與鹽城電視臺聯辦法制欄目,對涉及城市拆遷的個案公開報道。從而使人民群眾形成履行法律義務的自覺性和理解支持城市建設的意識。亭湖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保障城市建設的舉措,不僅贏得地方黨委、人大的高度肯定,而且也得到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該類案件的審理執行也帶動了法院審判工作整體質效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