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刑事審判庭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審判員、宣傳員、監督員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07年以來,該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結刑事案件280件,其中人民陪審員參審253件,陪審率為90.63%,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撤訴達100%,化解重大矛盾糾紛32起。

近年來,該庭每次庭務會都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共同分析研討案件,一起學習審判業務,定期組織陪審員觀摩開庭,促進陪審員業務水平的提高。為了規范陪審工作,該庭明確專人與人民陪審員聯系,提前一周告知開庭時間,承辦法官庭前及時通報案件概況,提供案卷材料,在合議中充分尊重人民陪審員提出的不同意見,使他們的庭前知情權、參審權、評議權得到具體體現。

該庭法官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在審理刑事自訴案件和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時,常常由人民陪審員擔當調解工作的主角,并邀請他們參加未成年人犯罪社會調查和回訪幫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