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6年,豐縣法院黨總支被縣直機關工委確定為創建全縣基層黨組織黨建示范點后,近兩年來,該院圍繞抓黨建帶隊伍,抓好黨建促審判的工作思路,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扎實推進了黨建示范點”創建活動的開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營造創建氛圍。該院把示范點創建工作既作榮譽又當責任,把黨建工作列入黨組議事日程,明確院黨組書記負總責,規定分管院長和各庭處室負責人在機關黨建工作中的具體責任,并把黨建工作納入崗位目標考核的內容,為創建工作開展創造了條件,營造了黨建示范點創建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是健全文化機制,增強黨員內在動力。根據法院特點,院機關黨總支每年都組織黨員開展一次重溫入黨誓詞”活動、開展我為黨旗添光彩活動及黨員奉獻日活動等,增強每名黨員的自豪感。黨總支還利用每年傳統節日,開展黨員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提高黨員、群眾參加集體活動的積極性,增強黨員了內在動力。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約束力。黨總支把制度建設作為示范點建設的重要保證,有針對性地強化制度建設,堅持實行了《在三會一課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發展黨員工作制度》及黨員學習檢查制度、黨員告誡制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度等項制度,要求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強化黨性觀念,增強了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是豐富工作載體,提升創建效果。2007年以來,在全院組織開展了優秀共產黨員示范崗活動,同時還開展五好黨支部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員評比活動,并以創建青年文明號真情溫暖助萬家弘揚長征精神等主體教育活動,不斷創新黨建工作載體,提升創建效果,促進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