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局長三次出庭 兩案案結事了
作者:亞洪 發布時間:2008-06-25 瀏覽次數:743
本網宿遷訊:近日,沭陽法院審理了原告袁愛棠、丁慶才、蔡同明不服被告沭陽縣建設局拆遷裁決等三起行政案件,因拆遷范圍在城區黃金地段,被拆遷戶達五百余戶,涉及面相當廣,如處理不當,勢必會影響到城區建設的順利進行,也將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針對三原告對被告所作出的拆遷裁決表現出的抵觸不滿情緒,被告沭陽縣建設局決定由法定代表人楊光生局長親自出庭參與訴訟,在庭審過程中,被告在充分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陳述意見后,表示愿意組織第三人(開發商)與被拆遷人(原告)之間進行協商解決,在法庭多次主持調處之下,原告袁愛棠、丁慶才兩案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