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611,因拒絕履行生效調解書,被南通市港閘區法院拘留14天的某船舶工程公司老板路某,在被關押了6天后終于醒悟,配合法院執行了其公司在某單位的5萬余元工程款。17名來自河北衡水、滄州等地的農民工,在申請執行后的半個月內就拿到了他們的血汗錢,且剩余的12萬元也有了著落。

為盡快追回處于社會最低層的農民工們的血汗錢,以維護其家庭的和諧穩定,該院對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優先立案、優先辦理,并且加大執行力度,以確保此類案件的執行標的能及時、足額到位。針對老板們惡意逃債、農民工急需用錢的特點,該院一方面靈活地采用各種執行措施,千方百計地尋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用足用好罰款、搜查、拘留等強制措施;另一方面,對家庭困難的申請人積極發放執行救助基金,以解其燃眉之急。通過該院執行干警們的辛勤勞動,使每一位帶著憂慮而來的本地或遠道而來的農民工都能滿載而歸。

今年以來,該院執結的8件農民工工資糾紛案,案件標的全部執行到位,贏得了農民工的普遍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