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用“五個加強”擦亮“法院里的民調窗口”
作者:辛苑 發布時間:2008-06-04 瀏覽次數:899
本網常州訊:為切實貫徹孫國建書記、姜洪魯院長在全市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推進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充分發揮法院內設的“人民調解工作室”作用,擦亮“法院里的民調窗口”,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全體審判委員會委員,特別是分管民商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和各審判業務庭庭長要組織法官認真學習會議精神,明確要求,充分認識做好訴調對接工作的重要意義;認清形勢,通過強化訴調對接工作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有效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壓力;轉變觀念,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重要作用,切實作到與訴訟調解的有機結合和有效銜接;以認真、積極、負責的工作態度,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扎扎實實地落實好人民調解室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出臺《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室工作的實施辦法》,在健全原有訴調對接領導小組等機構的基礎上,在六月中旬前完成涉訴社會矛盾調解辦公室的設立工作,明確涉訴社會矛盾調解辦公室工作職能與職責,由民一庭庭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選派二名業務能力較強的業務骨干專職負責。
三、加強協調、夯實基礎。積極爭取區委、區人大、區政府等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堅持做到主動匯報,及時解決選調人民陪審員工作和經費保障問題。積極爭取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強化與區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協作,共同推進。全面開展好輿論宣傳工作,積極爭取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的意義、效能等深入人心。
四、加強探索、務求實效。要堅持“三個出發”,即從設立人民調解室的目標出發,高標準嚴要求加強對人民調解室工作開展的領導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從法院實際出發,積極爭取外部支持,充實人民調解室人員。同時充分發揮我院選派的20名人民調解指導員的職能作用,定期到法院內設人民調解工作室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指導。從實際效果出發,力戒形式主義,以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目標,確保人民調解工作室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五、加強總結、有效創新。一是對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做法和經驗及時予以總結,并繼續堅持和深化;二是對現有的人民調解工作室工作制度盡快予以健全、完善,堅持有效創新,努力形成新的、更有實效的訴調對接工作運行機制;三是緊密結合區域的實際需求,不斷拓寬訴調對接的領域,推進訴調對接工作全方位的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