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江蘇建湖法院民二庭站在整頓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的高度,采取有效舉措,加強集中審理金融案件,依法公正保護金融債權。今年15月,該庭共審結涉金融機構的普通民商事案件108件,涉案標的五百余萬元。該庭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樹立大局意識,促進溝通協調。為進一步幫助金融機構化解金融糾紛,該庭樹立大局意識,積極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從法院工作的角度分析引發金融糾紛的主要原因,提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措施,依法最大限度地維護金融債權。

二是整合審判力量,加強清理結案。為有效審結起訴到庭的大批量銀行金融案件,該庭重新整合審判力量,成立了專項審判合議庭,指定相對固定的審判人員,由專人對金融案件進行集中送達,并統籌安排批量案件的開庭事宜,積極辦理金融機構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三是加快結案進度,提高審判質效。在具體案件審理過程中,做好繁簡分流,集中審理、調處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批量案件,526日,審理金融案件的專項審判合議庭一天就審結了涉該縣某信用合作社的金融案件16件,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11件,調解撤訴率達69%。

四是加強業務學習,規范裁判文書。該庭平時注意金融案件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與更新,專門組織審判人員學習最高院、省高院有關審理金融案件的司法解釋和通知精神。充分利用網絡的優勢,制作同類型案件的裁判文書模板,使法官快速審理簡易案件,通一規范裁判文書,以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

五是作好司法建議工作,強化延伸服務。在審判過程中,該庭注重及時發現和總結金融案件審理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向銀行監管機關等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促進銀行金融業務管理的規范化,以便從源頭上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