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華山法庭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八成以上
作者:李長偉 發布時間:2008-05-30 瀏覽次數:606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華山法庭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過程中,進一步拓寬簡易程序適用范圍,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方便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今年1-5月份,該庭審結民事案件116件,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結98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84.5%,提高了辦案效率。
一是采取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簡化送達手續;對當事人明確表示放棄答辯的,提前開庭時間;對雙方當事人陳述一致、沒有爭議且經過庭前證據交換確認的事實,不再開展庭審調查。二是采取多種調解方式,邀請訴訟代理人、基層調解組織、人民陪審員、當事人親屬等協助調解工作,加大民商事案件調解力度,力爭調解結案。三是嚴格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的報批手續,防止變相延長審限。四是對小額民商事案件、事實和法律關系清楚的婚姻家庭案件實行簡易審理,盡力做到一步到庭,當庭結案,即時履行,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