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制度建設注重“四性”
作者:劉志超 發布時間:2008-05-30 瀏覽次數:605
本網淮安訊:今年以來,盱眙法院狠抓制度建設,堅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在修改、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時注重“四性”。
一是注重制度的系統性,強化體系建設。該院將需要修訂和完善的制度劃分為隊伍建設、審判管理和行政管理三大系統。隊伍建設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制度為中心,建立黨風廉政教育體系,審判、執行工作的分權制約和監督機制,廉政獎懲機制。審判管理以案件審判流程管理若干規定為主線,以目標管理方案為標準,實行量化考核。行政管理以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為抓手,完善各項重大事項的議事規則,構建依章管理、民主管理的新機制。
二是注重制度的實用性,強化規范功能。該院在修訂和完善制度的過程中,堅持從實際出發,以遵循審判規律,符合法院工作實際為前提,使制度切實起到規范司法行為的作用。
三是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強化制度效能。講求制度的執行力,要求制度易于操作,便于執行。將每一項制度的執行都落實到具體部門,并確定責任人,一旦出現執行不力等情況,將對有關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同時,注重于對各項制度的配套考核機制,實行定期考評、檢查、督促,確保制度落實到實處,嚴格貫徹執行。
四是注重制度的公開性,強化內外監督。一方面,制定制度的過程公開。在制定制度的過程中,將擬定制度印發到各個部門,由各個部門先行討論,然后召開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制度討論會,由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討論情況反映,最后確定制度并公開發布有關制度。另一方面,將有關制度抄報、抄送縣委有關部門,接受內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