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成立于去年4月份的徐州鼓樓法院開發區法庭積極探索落實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對接的新思路、新路徑,通過整合人民調解的司法資源,完善訴訟調解的制度,加強對人民調解的支持和指導,形成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的互動格局。

一是整合司法資源,建立特邀人民調解員隊伍。目前在開發區53個社區(村)聘請了55名特邀人民調解員,協助法庭做好案件的訴前調解、文書送達等工作,使開發區法庭的審判視角深入到了開發區全部的社區和村委會。為做好特邀人民調解員的長效考核和管理,開發區法庭與開發區司法局共同制定了《特邀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明確了特邀人民調解員的考核標準和獎勵辦法;出臺了《訴調對接領導小組工作實施細則》,對哪些類型案件進入調解程序、調解小組的組成原則、調解的具體程序等有詳細的規定。

二是完善訴訟調解制度,建立“三調解”機制。開發區法庭是鼓樓法院探索訴調對接機制的試點庭室,逐步建立了立案前調解、庭審前調解、判決前調解三項制度,形成了案件調解的全覆蓋。對于涉及到家庭矛盾、鄰里糾紛的案件,在立案前就通知當事人所在社區(村)的特邀人民調解員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立案;對于已受理的案件,審判人員認為事實比較清楚的案件,可以在庭審前組織調解,并由特邀人民調解員協助;對于進入庭審的案件,在進行判決前可以向當事人釋明其中的是非曲直,嘗試調解結案。

通過整合司法資源、完善訴訟調解機制,開發區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的80%經過兩到三次的調解嘗試。即使沒有調解結案,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也受到生動的法律教育,對最后的司法判決有比較理性的認識,達到輸贏皆服的效果。據統計,2007年開放區法庭案件的調撤率達到60.19%,今年一到五月份則達到66.58%,其中委托特邀人民調解員調撤結案的成功率達到52%,而在調解員調解基礎上,在庭審中調撤結案的占20%,為開放區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