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句容法院民一庭及時妥善調處了周某等13人與某運輸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并當場發放了相關款項。

   

經查,周某等13名人均在某運輸公司從事運輸工作。因某運輸公司未為其參加社會保險,故上述多名職工書面通知與該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給付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以及補繳社會保險費等。后周某等13人向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17月,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作出裁決,裁決某運輸公司為周某等13人分別補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并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及工資等。

 

201112月,周某等職工對裁決不服,向句容法院提起訴訟。句容法受理后,對該起群體糾紛高度重視,承辦法官組織開展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在民一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并將50余萬元的相關款項當場進行了發放,職工們衷心的感謝法官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該公司13名職工的一致好評,有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