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后玩“失蹤” 當定“老賴”后方現(xiàn)身
作者:胡凡青 發(fā)布時間:2017-01-16 瀏覽次數(shù):703
女子借錢后玩起了“失蹤”,被起訴到法院,結果成為“老賴”后才知道反悔。近日,昆山法院執(zhí)結了該起民間借貸。
許某和王某本是鄰居,許某店鋪與王某的店鋪僅幾步之遙。去年3月初,許某向王某借款,且出具借據(jù)一份,載明:今向王某借到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30000元,借款期限為15天。借款人承諾于2016年3月30日前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如有逾期或未能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逾期部分借款人承諾自借款期之日期自愿另行每天千分之三支付逾期滯納金,直至還清全部借款。借款人承諾以本人家庭及家庭共有人所有資產(chǎn)(包括股權)承擔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以上內容借款人表示全部確認,簽字后生效。借款人:許某。然而,等到了歸還日期,許某卻不見了,店鋪也關門了。王某無奈將許某和其丈夫張某一起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主張許某借款30000元,并提供借據(jù)及轉賬憑證予以佐證,被告未答辯亦未提供任何證據(jù),對其要求被告許某歸還借款3000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對于張某的共同還款責任,借貸事實發(fā)生之時許某與張某系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本案所涉?zhèn)鶆瞻捶蚱薰餐瑐鶆仗幚恚虼嗽S某與張某應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后,王某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法院執(zhí)行局依法將許某夫婦納入老賴名單,結果一周后許某夫婦便主動來到法院,承認借款的事實并積極履行了判決義務。
法官說法:法律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當借款人借款后玩兒“人間蒸發(fā)”,拒不出現(xiàn)時,出借方可到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生效后便可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會采取一系列的執(zhí)行措施,其中將具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被申請執(zhí)行人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屆時被執(zhí)行人的衣食住行都會受到影響,終究難逃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