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已經(jīng)第六個年頭,但仍有人心存僥幸,酒后駕車,甚至在等紅燈時就倒頭大睡。近日,丹徒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2016年10月26日晚,張某在晚飯期間喝了幾兩白酒,結束后,駕車從單位到丹徒區(qū)一酒店看望朋友。當晚10時許,當張某駕車行至丹徒新城龍山路段十字路口處等紅燈時,竟然在車上睡著了。因信號燈顯示綠燈后,車子仍停在路口不動,之后即有群眾發(fā)現(xiàn)異樣報警。經(jīng)醫(yī)學檢驗,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8mg/100ml。

  丹徒法院審理該案后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張某犯罪以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庭審中,其自愿認罪,又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處張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