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便宜 悔之晚矣
作者:王雷 發布時間:2016-12-08 瀏覽次數:679
2015年9月,張某在趕集網宿遷站上看到一則出售電動三輪車的信息,信息發布者李某稱因到外地工作,故以950元的低價出售自用的電動三輪車一輛。張某覺得該車新車價約九千元左右,網上標注的價格非常超值,立即通過電話聯系賣家看車。雙方到達約定好的交貨地點,張某看到該車大概九成新,經過討價還價,最終雙方以900元成交。張某雖然懷疑車輛的來路,但是終究還是貪圖小便宜的心理占據上風。張某買到車后一直放在自家經營的木材加工作坊中使用。
2016年6月,李某因多起盜竊電動自行車案件被公安機關抓獲,遂將每次作案細節及銷贓線索全盤供出,其中就包括張某購買車輛一事。公關機關在訊問張某時,張某方大呼后悔。
2016年9月,檢察機關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張某提起公訴,庭審中,張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做出深刻的反省,最終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張某判處拘役三個月,因張某購車系自用,依法對其適用了緩刑。
法官提醒,網絡上購物,一定要到正規商家購買,對于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商品,特別是線下交易的同城類網站上(比如百姓網、趕集網、58同城網等)看到的商品信息,一定要“驗明正身”,對于來路不明或者售價顯著低于市場正常價格的商品一定要多加小心,否則就有可能為違法犯罪者提供了銷贓的途徑,自己也可能因貪圖小利而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