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鄰居拒不履行賠償 暴力拒執被司法拘留15日
作者:銅法 發布時間:2016-12-07 瀏覽次數:765
打傷他人不履行法院判決,又暴力抗拒執行、辱罵法官,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徐州分中心客戶經理崔某12月5日被徐州市銅山區法院決定司法拘留15日,罰款1萬元。
去年9月26日,家住銅山區房村鎮八王村的崔某與鄰居薛某(女)因瑣事相互廝打,致薛某門診治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崔某承擔80%的責任,判決其賠償原告薛某醫療費、誤工費等1966.04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250元,合計2216.04元。
由于崔某在判決生效后未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薛某今年7月8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銅山法院7月11日依法向被執行人崔某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其既不履行義務,也不到庭說明情況和申報財產。8月12日法院再次向其送達執行傳票,仍置之不理。
12月5日下午3時許,執行法官與法警根據申請執行人的舉報火速趕到房村鎮八王村。此時,崔某正在家中清洗一輛嶄新的轎車。而當執行人員說明來意、法律釋明、督促履行時,崔某拒不配合,聲稱沒錢履行。法院決定將其拘傳到庭談話,崔某態度囂張,拒不配合,并與其母親一起對執行干警進行辱罵、踢打,致一名法官手腕被抓破,一名輔警滿身污泥。法院執法記錄儀記載了案件執行的整個過程。其身上搜出的名片顯示,崔某系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徐州分中心客戶經理。
鑒于被執行人崔某暴力抗拒執行情節惡劣,銅山法院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5日罰款1萬元。崔某開始了拙劣表演,矢口否認辱罵執行人員,并拒絕在處罰決定書送達手續上簽字,還在公安機關拒絕采集指紋信息。在送拘警車上,崔某繼續對執行干警進行辱罵,并大聲哭叫,聲稱(自己)“難受”“得死”“要死了法院吃不了兜著走”。到達拘留所后,崔某躺倒在地上,聲稱有心臟病不能拘留他,執行法官表示帶其到醫院體檢后,才親口承認是裝病。
至晚上8時許,崔某終于結束了表演,不得不配合拘留所民警辦理完拘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