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儀征法院充分發揮調解功能,牢固服務宗旨,利用周末到南通如皋調解了一起承攬合同糾紛,不僅保障了企業的發展,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當事人的贊譽。

 

揚州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是儀征的龍頭企業,在國內都享有高知名度。20108月,該公司與南通如皋市某船舶配件公司簽訂了承攬合同,約定某船舶配件公司為其加工活絡頂架胎頭,在合同履行中,某船舶配件公司交付了全部活絡頂架胎頭,揚州某船舶制造公司給付了一部分貨款后,剩余164萬元,該認為某配件公司的送貨插銷數量嚴重不足且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而遲遲未付,該配件公司多次交涉無果后,起訴至法院,要求船舶制造公司支付加工費及違約金高達180多萬元。

 

儀征法院受理后,多次開展調解工作都因雙方當事人分歧太大而擱置,分管院長陶家祥得知這一情況后,本著為企業服務的宗旨,決定采取主動上門的方式,親自到配件公司所在地協調此案。在如皋,法院與船舶制造公司負責人會合后,立即召開了三方座談會,開始協調。會上,承辦法官就該案審理的基本情況向雙方當事人做了簡要說明,陶院長詳細詢問了兩公司的運營狀況及存在困難,根據雙方的分歧焦點,積極尋找利益平衡點,并從維系企業合作關系、謀求長遠發展的角度向雙方權衡利弊,做說服釋明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大力協調下,達成一致協議,船舶制造公司一次性支付配件公司130萬元,配件公司主動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兩家企業冰釋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