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輕信詐騙電話,剛剛借來的現金被騙一空,心急如焚的他竟買來可樂灌入銀行自助存取款柜員機,一下子從受害者變成了被告人。日前,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故意毀壞財物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楊某今年28歲,是河南省淮陽縣人,來南通打工已有三年。2016年4月29日下午,因為感覺身體不適,楊某向同事借款1100元后回到暫住地休息。不料,他突然接到一陌生女子電話,告知其在深圳辦的電話卡因欠費,手機兩小時后將強制停機。從未去過深圳的楊某矢口否認,并立即按對方提供的號碼向“深圳市公安局”報警。電話接通后,對方自稱深圳市龍崗區警察,因楊某涉嫌洗黑錢和走私犯罪,必須查驗其持有的現金有無問題。急于證明清白的楊某立即趕到銀行,在自助存取款柜員機上根據對方指示,將1100元現金全部匯入了所謂的特定賬戶。對方收到款項后表示,楊某的錢是正常的,近期南通市公安局將派員落實現金全額返還事宜后便關機了。心有不甘的楊某在柜員機上再次操作了一遍,試圖取回現金,但未能如愿。至此,楊某終于意識到其遭遇電信詐騙了,急得團團轉但又無計可施的他為發泄不滿,竟到附近超市買來一瓶2L裝可口可樂,回到銀行自助存取款機旁,通過存款操作,待存鈔口打開后將可樂全部倒入柜員機,造成機器部件損壞。經南通市價格鑒定中心鑒定,銀行損失為89454元。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經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考慮其因被騙取錢財后一時心急而作出該行為,遂在量刑時酌情給予了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