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程身為公司會計,以為掌握了公司逃稅的證據,就可以肆無忌憚的玩起“權力的游戲”,公司老板余峰在討價還價無果的情況下,報警向公安機關敘述了華程敲詐自己一事。事實證明,任何人玩弄法律只會玩火自焚。

  老板拖欠工資點燃憤怒的火焰

  今年已過天命之年的華程,經過網上求職的方式,2012年8月份來到了余峰開辦的貴南公司當總賬會計,主要負責貴南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納稅申報,公司老總余峰和華程口頭約定每月工資5000元,年終獎每年2萬,華程對工資待遇感到很滿意。剛進公司之初,華程每天起早貪黑,兢兢業業,但是當初約定的工資總是不能按時發放,2015年12月到2016年3月,貴南公司拖欠華程4個月工資共2萬元,更可氣的是,華程又安排余峰到華程弟弟的公司江億公司兼任總賬會計,期間未獲得額外報酬,眼看著老板這么苛待自己,余峰心中越來越氣憤,當初兩人之間的情誼在一次次的討要工資的過程中蕩然無存。

  吝嗇老板被他抓住了逃稅的馬腳

  在貴南公司工作期間,華程已經看透了余峰吝嗇無情的為人,他認為只有自己握有余峰的把柄,否則自己討薪之路不知何年才是頭。華程在貴南公司工作期間,他發現了公司賬目不清,甚至有巨額偷稅行為,于是華程私下統計了貴南公司在2012-2015年度偷稅的明細表,并把這份表交給了余峰的姐姐讓她交給余峰,果然第二天,余峰電話著急約華程見面,華程提出,余峰要么自查自糾,要么給自己140萬元,不然就去舉報,余峰豈能忍氣吞聲,雙方沒過多久就談崩了。此后雙方都是通過手機短信聯系,華程又一次明確了自己的要求,不但要140萬,還要拖欠自己的工資。余峰經不住威脅,2016年4月初先匯給拖欠的工資2萬元,4月5日又向華程匯款7萬元,華程說這7萬元是在江億公司兼職的工資。4月6日,余峰在華程的要挾下又向華程的銀行賬戶匯款3萬。

  步步緊逼吝嗇老板與他魚死網破

  胃口被喂大的華程繼續要挾余峰再給其80萬元,但是余峰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便讓自己的弟弟和父親出面到華程家中溝通,希望事情有回轉的余地,但是余峰一直避而不見,最后在余峰父親的一再請求下,華程才露面,經過一番討價還價,華程答應再給110萬元就把逃稅的材料還給余峰,4月8日,余峰再一次向華程的銀行賬戶匯款30萬元,匯完款后,沒想到華程卻沒有按約把偷稅的材料換給余峰,反而還說要保存15年,一再退讓的余峰,無奈走進了公安局。法院經審理認為,華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3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一審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五萬元。(文中人物單位均為化名)

  法官說法:《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罪是向對方實施一定暴力或者威脅,要求其處分財產的行為,其中暴力或者威脅不要求達到足以壓制他人反抗的程度,只要足以使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以檢舉揭發對方的犯罪行為相威脅,索取對方財物的,成立敲詐勒索罪。就如本案被告人華程,因為公司拖欠自己的公司和獎金,在可以采取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等正當途徑的前提下,動起歪腦筋,最后自掘墳墓,埋葬自己本該安穩的后半生。